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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电子注册操作指南(在校生必读!!)

2021-03-04 | 查看: 1289


(提醒:办理离校手续前每学期第一周完成电子注册)

一、登录

1、网址:研究生信息平台网址:http://yjs.ustc.edu.cn/


2、登录帐号和密码,教师有两种方式:

通过网络信息中心的统一身份认证登录。该账户可通过发工号(学号)、校内电子邮件获得,由网络信息中心维护,0551-63603900

 ②通过研究生信息平台开设的账户登录。教职工账户由研究生院维护,0551-63602926。研究生账户由各院系教学秘书、各班主任维护


3、除以上方式外,导师还有第三种登录方式。该账户由校学位办维护,0551-63600199










二、功能划分(注册手续一览表)

对象

序号

事项

方式

开通

时间

判断完成学期电子注册的必要条件之一

研究生

1

申请学期电子注册或其他选项

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老生开学日

新生报到日

前一周

至后一周

2

完善个人信息登记

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

导师

班主任

3

确认学期电子注册

导师或班主任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4

确认请假

导师或班主任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

5

确认销假

导师或班主任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开学后第二、三周

院系

注册

联系人

6

研究生证盖注册章

由院系组织,时间、地点在研究生信息平台公布

开学日

-

7

学期电子补注册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补注册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注册负责人书面同意,交院系注册联系人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开学后第二、三周

研究生院

8

办理暂缓注册

(仅针对申请者)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暂缓、保留、休学等手续办理时间是开学日前一周至后三周;

注册、恢复、复学等手续办理时间为批准期结束前

-

9

暂缓注册者办理学期电子注册

(仅针对暂缓注册者)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注册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10

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仅针对申请者)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

11

办理恢复入学资格,并进行学期电子注册

(仅针对处于保留入学资格期间者)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12

办理休学、保留学籍

(仅针对申请者)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

13

办理复学、恢复学籍,并进行学期电子注册

(仅针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者)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复学、恢复学籍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三、院系设置注册期限

 研究生院统一设置全校老生开学日、老生学期电子注册开始-结束日期、老生研究生证注册日期,新生报到日、新生学期电子注册开始-结束日期。

 有异地校区的院系可根据不同校区实际开学日,以院系或班级为单位设置单独的注册期限。注册联系人用“注册管理”的权限在研究生信息平台设置。

 个性化设置方法如下:




四、院系设置注册信息

各院系确定本单位注册负责人、注册联系人、办公电话、电子邮件、研究生证注册地点,用邮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为注册负责人、联系人开设“注册管理”权限。注册联系人获得权限后,本人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上设置个人信息、办公地点等,设置方法如下:


五、研究生申请

在学期电子注册期限内,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根据本人在学情况选择是否正常注册。如不能正常注册,可以选择办理请假、暂缓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保留学籍等手续之一。选好、填好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操作界面如下:


注册、请假的申请一旦被确认,暂缓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的申请一旦通过审批,平台上会把状态记录下来,分别为“已确认”、“已审批”。

如果申请已被确认或审核通过,但又因故取消或撤销,平台上记录的状态是“待修改”,研究生需重新选择再提交申请。


六、导师确认

 (一)导师与研究生对应关系

 研究生信息平台上,除已有的导师与研究生对应关系外,新生本人可以首次设置对应导师,院系教学秘书可以设置和修改对应导师。

 (二)导师确认

 在学期电子注册期内, 导师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对研究生的注册、请假申请进行确认。


 研究生按时返校,导师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上销假后视为确认注册。

七、班主任确认

 (一)研究生、班级、班主任对应关系

 各院系学工负责人在研究生信息平台具有“院系管理”权限,可新建班级、设置班主任、分配班级,以此来确立研究生、班级、班主任之间的对应关系。方法如下:


(1)新建班级


(2)设置班主任



(3)分配班级



 (二)班主任确认

 明确了班级对应关系后,在学期电子注册期内, 班主任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对研究生的注册、请假申请进行确认。



 研究生按时返校,班主任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上销假后视为确认注册。


八、院系补注册

     学期电子注册期截止后两周内,各院系统计注册数据,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对实属疏漏的,由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下载打印《研究生补注册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注册负责人书面同意,交院系注册联系人予以补注册。


九、院系打印上报注册统计表

     学期电子注册期截止后三周内,院系打印《学期电子注册统计表》及《未注册研究生名单及拟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



十、院系打印上报未注册名单

     学期电子注册期截止后三周内,院系打印《学期电子注册统计表》及《未注册研究生名单及拟处理意见》,注册联系人和负责人签字盖章,报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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