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电子注册操作指南(在校生必读!!)
2021-03-04 | 查看: 1289
(提醒:办理离校手续前每学期第一周完成电子注册)
一、登录
1、网址:研究生信息平台网址:http://yjs.ustc.edu.cn/
2、登录帐号和密码,教师有两种方式:
①通过网络信息中心的统一身份认证登录。该账户可通过发工号(学号)、校内电子邮件获得,由网络信息中心维护,0551-63603900。
②通过研究生信息平台开设的账户登录。教职工账户由研究生院维护,0551-63602926。研究生账户由各院系教学秘书、各班主任维护
3、除以上方式外,导师还有第三种登录方式。该账户由校学位办维护,0551-63600199。
二、功能划分(注册手续一览表)
对象 | 序号 | 事项 | 方式 | 开通 时间 | 判断完成学期电子注册的必要条件之一 |
研究生 | 1 | 申请学期电子注册或其他选项 | 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 老生开学日 新生报到日 前一周 至后一周 | 是 |
2 | 完善个人信息登记 | 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 - | ||
导师 或 班主任 | 3 | 确认学期电子注册 | 导师或班主任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 是 | |
4 | 确认请假 | 导师或班主任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 - | ||
5 | 确认销假 | 导师或班主任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 开学后第二、三周 | 是 | |
院系 注册 联系人 | 6 | 研究生证盖注册章 | 由院系组织,时间、地点在研究生信息平台公布 | 开学日 | - |
7 | 学期电子补注册 |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补注册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注册负责人书面同意,交院系注册联系人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 开学后第二、三周 | 是 | |
研究生院 | 8 | 办理暂缓注册 (仅针对申请者) |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 暂缓、保留、休学等手续办理时间是开学日前一周至后三周; 注册、恢复、复学等手续办理时间为批准期结束前 | - |
9 | 暂缓注册者办理学期电子注册 (仅针对暂缓注册者) |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注册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 是 | ||
10 | 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仅针对申请者) |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 - | ||
11 | 办理恢复入学资格,并进行学期电子注册 (仅针对处于保留入学资格期间者) |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 是 | ||
12 | 办理休学、保留学籍 (仅针对申请者) |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 - | ||
13 | 办理复学、恢复学籍,并进行学期电子注册 (仅针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者) |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复学、恢复学籍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 是 |
三、院系设置注册期限
研究生院统一设置全校老生开学日、老生学期电子注册开始-结束日期、老生研究生证注册日期,新生报到日、新生学期电子注册开始-结束日期。
有异地校区的院系可根据不同校区实际开学日,以院系或班级为单位设置单独的注册期限。注册联系人用“注册管理”的权限在研究生信息平台设置。
个性化设置方法如下:
四、院系设置注册信息
各院系确定本单位注册负责人、注册联系人、办公电话、电子邮件、研究生证注册地点,用邮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为注册负责人、联系人开设“注册管理”权限。注册联系人获得权限后,本人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上设置个人信息、办公地点等,设置方法如下:
五、研究生申请
在学期电子注册期限内,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根据本人在学情况选择是否正常注册。如不能正常注册,可以选择办理请假、暂缓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保留学籍等手续之一。选好、填好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操作界面如下:
注册、请假的申请一旦被确认,暂缓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的申请一旦通过审批,平台上会把状态记录下来,分别为“已确认”、“已审批”。
如果申请已被确认或审核通过,但又因故取消或撤销,平台上记录的状态是“待修改”,研究生需重新选择再提交申请。
六、导师确认
(一)导师与研究生对应关系
研究生信息平台上,除已有的导师与研究生对应关系外,新生本人可以首次设置对应导师,院系教学秘书可以设置和修改对应导师。
(二)导师确认
在学期电子注册期内, 导师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对研究生的注册、请假申请进行确认。
研究生按时返校,导师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上销假后视为确认注册。
七、班主任确认
(一)研究生、班级、班主任对应关系
各院系学工负责人在研究生信息平台具有“院系管理”权限,可新建班级、设置班主任、分配班级,以此来确立研究生、班级、班主任之间的对应关系。方法如下:
(1)新建班级
(2)设置班主任
(3)分配班级
(二)班主任确认
明确了班级对应关系后,在学期电子注册期内, 班主任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对研究生的注册、请假申请进行确认。
研究生按时返校,班主任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上销假后视为确认注册。
八、院系补注册
学期电子注册期截止后两周内,各院系统计注册数据,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对实属疏漏的,由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下载打印《研究生补注册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注册负责人书面同意,交院系注册联系人予以补注册。
九、院系打印上报注册统计表
学期电子注册期截止后三周内,院系打印《学期电子注册统计表》及《未注册研究生名单及拟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
十、院系打印上报未注册名单
学期电子注册期截止后三周内,院系打印《学期电子注册统计表》及《未注册研究生名单及拟处理意见》,注册联系人和负责人签字盖章,报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