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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双证MPA研究生复试通知

2015-03-11 | 查看: 2792

一、复试最低控制线

A线:英语50分,综合能力100分,总分175分

B线:英语41分,综合能力90分,总分160分;若2015年国家A类线高于上述分数线,执行国家A类线。

1、A线、B线均实行差额复试。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3、网报中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者,不得参加复试。

4、已通过提前复试的考生,不需要再行复试。

二、复试时间

A线:2015年3月18日、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B线:2015年3月26日、27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校检录信息,并抽签决定复试顺序。

二、复试地点

合肥市徽州大道1129号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区 公共事务学院。

交通路线:乘11路、14路、108路、116路等公交车到卫塘站下,或乘131路公交车吴夹弄站下,从科大南区南门进入校园,到公共事务学院(本中心概况栏中有具体位置图)。

三、复试形式、内容和分数

1、形式:综合面试。

2、内容:含盖政治(主要涉及近年来的社会热点问题和国内外大事)、英语应用、专业及综合能力。

3、复试总分为300分,政治、英语应用和专业及综合能力各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流程

检录个人信息,交验复试材料 → 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 → 等待复试 → 复试 → 复试结束 → 领取私人物品 → 离开考场。

五、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A线和B线考生均需提交:

1、《复试申请书》及其相关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在检录时提交;

下载:2015双证MPA研究生复试申请书/A线.doc

下载:2015双证MPA研究生复试申请书/B线.doc
2、《复试申请书》中所涉及相关证书原件;

3、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成绩单原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即为原件);

5、2015年全国联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1)3~6项为录取材料(各复印件及成绩单原件)须装订成册;(2)所提交材料中所有需签名之处必须手写;(3)提交材料不全、不真实、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六、B线复试申请

1、符合一定条件的B线考生,须向中国科大MPA教育中心提交复试申请,经审核通过的申请者,方可参加复试;审核未通过和未提交复试申请者,不予复试。

2、申请条件:

初试成绩达到我校的复试最低控制线之B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B线复试。

(1)截至2015年8月底,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毕业后工作2年(含)以上,或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后工作4年(含)以上,或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毕业后工作6年(含)以上。

(2)党政部门、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中副科级(含)以上职务或中级(含)以上职称;大中型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要求:附任职文件或证明、单位简介、单位人事部门的联系电话)。

(3)获得地、厅级(限本级,不包括其下属机构)及以上奖励、荣誉;有重大发明、专利(要求:附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在某一领域有特殊或突出贡献,如作为主要成员完成有影响力的政策文件、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要求:附详细资料和证明文件)。

(5)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西部计划、后备干部,且经主管部门推荐(要求:附主管部门证明、主管部门单位简介、主管部门推荐函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6)近三年中至少两年单位考核为“优秀”且经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者(要求:附单位证明文件、单位简介、单位推荐函、单位人事部门的联系电话)。

3、申请方式:填写《2015双证MPA研究生复试申请书/B线》,先提交电子版(发邮件至:ustcmpa@ustc.edu.cn)以备审核。

4、申请截止时间:3月22日16时(以MPA中心收到电子邮件为准)。

5、不符合B线申请条件及分数较低的考生,建议尽早考虑调剂到其他院校。

七、考生须知

1、复试时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论文、著作、职务、奖励、专利等);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的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的纸质《复试申请书》及其他材料中,所有项目必须如实完整填写,凡需签字盖章之处,均须签字人本人手写、加盖红章。否则,材料无效。若因此影响复试及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推荐信不得少于2份,推荐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同时担任处级及以上职务或大中型企业高管,并能证明申请人的学习能力、工作情况、社会责任和未来发展潜力。

4、复试期间,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传递任何试题信息,不得使用任何具有传输功能的电子产品(先交给管理人员保管,复试结束领回),不得携带私人物品进入复试室。违者,一经发现,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5、复试结束后,立即离开,不许逗留。违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录取资格。

6、服从安排,保持安静,自觉维护秩序。

7、MPA教育中心为方便考生安排行程,接受考生预约复试时间段,根据预约情况,统筹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和顺序,并在中心网站公布。预约截止时间:A线:2015年3月15日16时、B线:3月22日16时(发邮件至ustcmpa@ustc.edu.cn)。

八、咨询电话

0551—63492223(乔老师)

中国科大MPA中心

201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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