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的通知
2019-12-27 | 查看: 625
教指委〔2019〕38号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引导我国研究生关注公共管理实际问题,提高其运用相关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在公共管理高等教育中推广案例教学方法,增进高等院校与实践部门互动,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MPA教指委”)决定举办第四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背景
“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创设于2016年,是“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的主题赛事之一。本项赛事旨在通过社会调研、案例撰写与分析、现场论辩等方式,提高MPA学生运用相关理论和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在MPA教育中进一步推广案例教学法。
二、组织架构
“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组、申诉工作组及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管理、决策与协调,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部分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全国MPA教指委秘书处,负责组委会具体工作。
评审工作组负责确定有关规范及赛题、制订赛事评审规则和实施细则、评审参赛作品等工作,由全国MPA教指委委员、相关学科专家、行业专家等组成。
申诉工作组负责处理案例大赛申诉,集体审议做出最终处理意见。申诉工作组同时对整个比赛过程进行监督。
三、参赛对象
以MPA在读研究生为主,公共管理相关学科在读研究生和MPA毕业生也可参与组队。
四、赛程赛制
1.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每年举办一届。
2.第四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决赛承办单位为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五、大赛报名
第四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于2019年11月25日正式启动报名,具体报名事项详见附件。
六、其他
大赛其他事项详见第四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工作方案。
附件:第四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工作方案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
第四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工作方案
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决赛承办单位
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二、参赛方式
(一)参赛对象
以MPA在读研究生为主,公共管理相关学科在读研究生和MPA毕业生也可参与组队。
(二)参赛方式
每所学校参赛队伍数量不限。每支队伍3-5人。队伍中,除MPA在读研究生外,只可含公共管理相关学科在读研究生1名或MPA毕业生1名。在决赛阶段的现场论辩环节,每队仅可派3人上场比赛。
三、赛程赛制
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每年举办一届。本次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初赛阶段
参赛队伍在选题范围内自主确定案例,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收集第一手资料,进行案例撰写和分析,形成完整的案例正文和分析报告。参赛队伍须针对案例情境,结合公共管理相关理论,提出具有可行性和创新性的政策建议或解决方案。
初赛采取匿名评审的形式。评委将根据参赛队伍提交的案例正文及分析报告进行匿名评审,评选出入围大赛决赛阶段的32支队伍及案例。
(二)决赛阶段
决赛包含文本评审和现场决赛两部分。其中,文本评审采取匿名评审的形式。现场决赛分为两轮比赛:
第一轮为32进4的比赛。32支队伍随机分为4个小组进行,每个小组里的8支队伍随机分成4对,进行一对一的现场对决。对决形式为两支队伍现场陈述各自在初赛提交的案例正文及分析报告,并根据对方质疑进行论辩,最后依次回答评委提问。比赛成绩由入围队伍的文本得分和现场得分加权加总组成,每个小组内排名第一的队伍晋级决赛第二轮。
第二轮为四强赛。进入决赛阶段第二轮比赛的参赛队伍,根据组委会提供的同一案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案例分析,并进行现场展示和问辩。评委对每支队伍的案例分析水平和现场问辩表现分别进行打分,两者加权加总后确定最终名次及奖项归属。
四、选题范围
参赛队伍应紧密围绕我国当前公共管理、公共政策领域面临的重大或热点问题。选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管理创新;地方治理创新;城市和社区治理问题;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的政策议题;公共与非营利组织管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和方法改进公共治理等。
五、大赛流程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25日到2020年1月5日。
2.报名方式
参赛队伍登录教指委网站(http://www.mpa.org.cn/),点击首页案例大赛报名链接。参赛队伍组队成功后,须经所在培养单位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的参赛队伍视为报名成功。
(二)比赛流程
时间 | 事项 |
2019年11月25日-2020年01月05日 | 报名 |
2019年12月09日-2020年01月11日 | 提交题目、摘要 |
2020年01月12日-02月24日 | 提交案例正文及分析报告 |
2020年01月12日-02月29日 | 文本检查 |
2020年02月17日-03月14日 | 缴纳评审费 |
2020年03月02日-04月10日 | 专家匿名评审 |
2020年04月25日-26日 | 决赛 |
(三)评审费用
提交了通过文本检查的有效案例的队伍,需按照一定标准缴纳评审费,请所在单位MPA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本单位所有参赛队伍的缴费手续。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以及最佳案例、最佳指导教师、最有价值队员、优秀组织奖等奖项。
七、其他要求
(一)案例正文要求
案例正文一般应包括:标题、案例摘要、引言、正文、结束语、附录等部分。案例正文不超过15000字。
案例一定要基于真实事件。案例正文要对事件进行完整描述,要突出真实性、代表性和冲突性,要有核心人物或决策者,推出关键事件,引出争议点。通过陈述令核心人物或决策者感到迷惑或难以决断的事情,展现事件发展或决策的制约因素和困境。
(二)案例分析要求
参赛案例须提供分析报告,分析报告置于案例正文之后,另起一页,存在同一文档内。
案例分析报告不超过10000字。分析报告要运用公共管理有关理论和方法,分析相关背景和决策要素,提出具有可行性和创新性的解决思路或方案。
(三)实地调研
鼓励参赛团队围绕选题进行实地调研,通过调查访谈,系统地收集一手资料,详细了解有关事件的发展过程、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剖析案例涉及的相关主体及利益诉求,为案例正文和分析报告撰写奠定基础。
鼓励参赛队伍所在培养单位为参赛团队开展实地调研提供支持。
(四)案例重复率要求
参赛案例正文、分析报告的文本重复率不得超过20%(以CNKI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结果为准)。
八、联系方式
教指委联系人:于建
电话:010-62519150